« Back to Glossary Index

概要

该亚法是耶稣受难时期的犹太大祭司,也是大祭司亚那的女婿。他参与召集公会商议处死耶稣,并在耶稣被捕后主持相关审问。耶稣复活升天后,该亚法也参与了对使徒彼得和约翰的审问(约翰福音 11:47-53;马太福音 26:57-68;使徒行传 4:5-7)。

名称

该亚法”在英语《钦定版圣经》(KJV)、《新美国标准圣经》(NASB)和《新国际版圣经》(NIV)中写作 Caiaphas

原韩文资料所列英文全名为 Joseph Caiaphas。圣经正文通常只称他为“该亚法”,没有直接记载“约瑟”这一名字。

家庭关系

该亚法是大祭司亚那的女婿。耶稣被捕后,首先被带到亚那面前,因为亚那是当年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(约翰福音 18:13)。

职务

该亚法担任犹太人的大祭司。福音书记载,他是耶稣受难之年担任大祭司的人(马太福音 26:3;约翰福音 11:49;18:24)。

圣经记载

商议处死耶稣

耶稣使拉撒路复活后,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召集公会,商议如何处理耶稣。该亚法提出,为百姓的利益,由一个人替众人死是有益的。约翰福音指出,他作为当年的大祭司,说出耶稣将为百姓而死的预言。此后,公会开始商议要杀耶稣(约翰福音 11:47-53)。

在该亚法的院中谋划

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该亚法的院中,商议用诡计捉拿耶稣并将他杀害。不过,他们顾虑节期期间可能发生民间骚乱(马太福音 26:3-5)。

审问耶稣

耶稣被捕后,被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,文士和长老已经聚集。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,最后大祭司询问他是否是基督、神的儿子。随后,众人判定耶稣应当死,并对他加以羞辱和殴打(马太福音 26:57-68)。

约翰福音记载,耶稣先被带到亚那那里,随后亚那将他解往大祭司该亚法那里(约翰福音 18:13-14、24)。

审问彼得和约翰

彼得和约翰因医治瘸腿的人并传讲耶稣复活,被带到犹太人的公会受审。大祭司亚那、该亚法、约翰、亚历山大以及大祭司家族的人都参与其中(使徒行传 4:5-7)。

公会禁止使徒继续奉耶稣的名讲论和教训人,但彼得和约翰拒绝停止传讲自己所看见、所听见的事(使徒行传 4:18-20)。

相关人物

耶稣:该亚法参与谋划、审问并支持处死的人。

亚那:该亚法的岳父,曾任大祭司,在耶稣受审及使徒受审的记载中具有重要地位。

彼得:耶稣的使徒,曾与约翰一同在该亚法等人面前受审。

约翰:耶稣的使徒,与彼得一同被带到公会受审。

本丢·彼拉多:罗马总督,犹太宗教领袖后来将耶稣交给他审理。

名称含义

该亚法”一名的确切词源和含义尚无定论。

参考经文

补充说明

使徒行传 5:17-18记载“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”逼迫使徒并将他们收进监牢,但该段没有直接写出该大祭司的名字。因此,不宜仅依据这段经文断定该亚法本人直接参与了此次拘捕。

该亚法与亚那都被称为大祭司。新约时期,即使某人已经不再正式担任大祭司,仍可能继续保留这一称号和宗教影响力,因此两人的名字会在同一事件中同时出现。

« Back to Glossary Index